2020年,张先生和赵女士相识相恋,年底登记结婚。结婚后,他们生了一个女儿。孩子6个月大的时候,被医院诊断患有智力障碍,逐渐把原本幸福的家庭氛围降到了冰点。
2021年,张先生向法院起诉赵女士,要求离婚。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夫妻之间没有原则上的矛盾,只是因为女儿生病,双方都无法承担照顾责任。作为父亲,张先生甚至在女儿生病后留在公司,甚至试图通过起诉离婚来逃避抚养责任。法院会如何判决这种情况?
律师观点:
根据《民法典》和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父母应当承担抚养义务,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忽视未成年人,也不得因身体状况歧视未成年人。
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和赵女士作为女儿的法定监护人,有义务抚养和教育。但夫妻二人在女儿生病后忽视照顾,属于《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拒绝、忽视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仅不同意起诉离婚,还督促其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
因此,针对离婚诉讼,法院不支持张先生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并向夫妻双方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他们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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