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丈夫闪婚一个月后,丈夫因意外死亡,妻子是否需要对丈夫生前的20万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案例故事
凌云(本文均为化名)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丈夫南翔。他们一见钟情,相处一周就结婚了。没想到,闪婚一个月后,丈夫南翔死于一起事故。
南翔生前没有立遗嘱,也没有生孩子,也没有收养孩子,所以他的法定继承人为他的父母和配偶凌云。经过讨论,南翔的父母一起继承了南翔留下的房产,凌云一个人继承了南翔的一辆车。
丈夫去世后,凌云伤心欲绝,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她努力工作,每天充实的工作逐渐淡化了她心中的痛苦,她每天都在振作。然而,当她下班回来时,她发现一个“不速之客”来到她家门口。
来到这里的人是一家工厂的工作人员。凌云的丈夫南翔曾经是一家商业银行的经营者,与这家工厂交易多年。南翔经常通过微信和电话向工厂下订单。双方不定期结算支付货款,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南翔和凌云于2021年12月6日登记结婚。2021年12月18日,一家工厂通过微信向南翔发送了12月份的对账单,并要求其核对。截至2021年12月,南翔欠款25万元,南翔在对账后支付了5万元,并承诺在微信上尽快结清剩余款项。
然而,南翔不久后因事故去世,一家工厂找到凌云,要求他偿还丈夫去世前留下的债务。凌云认为,丈夫去世前的债务是他的个人债务,债务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她不应该承担清偿责任。
一家工厂看到凌云这样回复,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翔的父母和凌云在继承南翔遗产的范围内偿还欠款20万元,并支付利息。同时主张南翔和凌云婚后产生4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凌云偿还。
律师说法
南翔和一家工厂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如何确定南翔的遗留债务?
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南翔也没有出具债务凭证,但一家工厂提供了电子证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务事实,即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从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南翔对某工厂发送的核对账单没有异议,并支付了部分款项。此外,一家工厂提交的送货单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务。现在南翔已经死了,债务已经转化为他生前留下的债务。
南翔父母、配偶凌云是否需要承担清偿涉案债务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南翔的父母和配偶凌云作为他的法定继承人,通过协商继承了一些遗产。根据《民法典》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此,南翔的父母和凌云应当以继承南翔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南翔涉案债务。如果债务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三人不表示自愿偿还超出部分,则不需要偿还部分。
其中4万元婚后欠款是否为南翔和凌云夫妻共同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4万元的债务发生在双方婚后,但债务没有凌云的签名和事后的认可。南翔和凌云婚前相处时间短,是“闪婚”,双方婚姻只存在一个月。案件涉及的债务是南翔经营业务产生的债务,而不是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一家工厂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南翔和凌云一起经营商业银行,或者南翔把债务用于两人的共同生活,也没有证据表明凌云在这么短的婚姻中享受了南翔对债务的好处。因此,4万元债务夫妻不是南翔和凌云。
根据法院的判决,南翔的父母和凌云拒绝了某工厂的其他诉讼请求,以分别继承南翔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了南翔生前留下的欠款20万元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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