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核心业务 >> 子女抚养 >> 文章详情

抚养费问题属于什么纠纷?北京知名的离婚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11-25 16:59:29 浏览次数:

在国内民诉法、婚姻法等法律规定中,“抚育费”与“抚养费”它同时存在。然而,它们的含义基本相同。是指父母或者抚养义务人对未成年被抚养人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被抚养人承担的生活、医疗、教育等费用。在现实生活中,孩子的抚养费常见的。

抚养费问题属于什么纠纷?北京知名的离婚律师事务所

既然意思是一样的,为什么法律上有两个不同的名字混乱使用?没有学者给出公认的答案。关于这个问题,离婚律师认为应该是因为“抚养费”和“扶养费”发音非常相似,在日常交谈中很容易产生误解,所以一些法律专家想出了“抚育费”来代替“抚养费”。然而,就目前的结果而言,这种尝试取代的做法并失败了。

也许有些读者对“扶养费”概念还是很奇怪的。“扶养费”一般是平辈家属特别是夫妻依法支持经济供养和生活的费用。“扶养费”与“抚养费”它是不同的,所以有必要在法律上出现。

由于两者的发音相似,口头语言容易引起误解,一些研究人员决定制定法律“抚育费”来替代“抚养费”然而,这一概念并没有形成共识。同时,法律的制定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也没有法律制定者制定的法律“抚养费”还有“抚育费”这种情况不难想象。

那为什么要用呢?“抚育费”从目前的角度来看,这个概念是不成功的?这是因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已于2022年1月1日实施“抚养费”完全替代了“抚育费”这个词。例如,旧民诉法百六条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先判决执行以下案件:(1)赡养费、赡养费和赡养费。”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已更换为“抚养费”。

为什么民事诉讼法会发生这样的变化?这与更早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统一使用“抚养费”有关。毕竟,不同法律之间的协调和统一也是立法者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由于坚持使用,“抚养费”这个词的立法者已经成为制定民法典的主流,因此在下一次修订民事诉讼法时,坚持法律术语的统一协调是合乎逻辑的。

在线律师LAW ONLINE
易轶
易轶首席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胡梦蝶
胡梦蝶主任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好评。

免费客服热线:132-4015-4941(周一至周日9:00-18: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版权所有: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备案:京ICP备1901518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