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共有房产的分割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房产、合伙购房等多种情形,分割方式需根据共有性质(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性质(商品房、央产房、共有产权房等)及共有人协商或诉讼结果确定。以下是详细分割规则和流程:
一、共有房产的类型与分割原则
1. 共有性质区分
共同共有
通常存在于夫妻、家庭或继承关系中,共有人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房产所有权。
分割规则:需先确定共有人各自份额(如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再协商或判决分割方式。
按份共有
共有人按约定比例(如50%、30%等)享有房产份额,需在房产证上明确标注。
分割规则:按约定比例分割,可直接转让份额或实物分割(如房产可分拆)。
2. 北京房产的特殊性
商品房:可自由交易,分割方式灵活。
央产房:需先办理上市审批手续,方可分割或交易。
共有产权房:政府与个人按比例共有,继承或分割需符合政策规定(如继承人需具备共有产权房资格)。
农村宅基地房:非本集体成员共有人可能仅能继承使用权,无法分割产权。
二、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
1. 协商分割()
共有人可自行协商分割方案,包括:
实物分割:若房产可分拆(如独栋别墅),按份额分配部分房产(北京商品房通常不适用)。
变价分割:出售房产,按份额分配售房款(需共有人一致同意)。
折价补偿: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向其他共有人支付相应补偿款(常见方式)。
北京操作要点:
若选择折价补偿,需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房产市场价值(可通过链家、我爱我家等中介或法院指定评估公司)。
补偿款计算示例:
夫妻共同房产(假设市值1000万,均分各50%):一方取得房产,需向另一方支付500万补偿。
按份共有房产(如A占60%、B占40%):A取得房产需向B支付40%市值补偿。
2. 诉讼分割(协商不成时)
若共有人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分割方式可能包括:
直接确权:判决房产归某一方所有,由其支付其他共有人补偿款。
拍卖变卖:若房产难以分割或共有人均主张所有权,法院可能判决拍卖房产,按份额分配售房款。
北京司法实践:
法院优先支持“折价补偿”方案,尤其是房产为住房时,避免强制拍卖影响居住权。
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诉讼中可直接分割;若为继承或合伙购房纠纷,需单独起诉。
三、北京共有房产分割的特殊问题
1. 央产房分割
上市审批:央产房需先到原产权单位(如部委、央企)办理上市手续,取得《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
分割限制:若单位不同意上市,可能无法分割或需通过诉讼解决。
2. 共有产权房分割
政策限制:政府持有部分产权不可分割,继承人或共有人只能继承/分割个人份额。
资格要求:若继承人不符合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如非京籍、已有住房),可能无法取得房产,需由政府回购或另寻解决方案。
3. 农村宅基地房分割
非本集体成员:共有人若无本村户籍,仅能继承房屋所有权,不能翻建或买卖,房屋灭失后宅基地归集体。
确权风险:需通过诉讼确认继承份额,但实际分割可能受限。
四、分割流程与税费
1. 流程步骤
确认共有性质:通过房产证或协议明确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协商或诉讼:达成协议后办理过户,协商不成则起诉。
评估与补偿:委托评估房产价值,支付补偿款或办理过户。
产权变更:到北京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材料(房产证、分割协议/判决书、身份证明等),缴纳契税后完成过户。
2. 税费计算
契税:受让人需缴纳(首套≤90㎡为1%,>90㎡为1.5%;二套统一3%)。
增值税:满2年免征(北京普通住宅标准:五环内≤468万,五至六环≤374万,六环外≤281万)。
个人所得税:满五免征(否则按差额20%或全额1%缴纳)。
其他费用:登记费80元、中介费(如委托中介)等。
五、常见问题解答
Q:夫妻离婚时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A:若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可协商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或出售后分款。若房产涉及父母出资,可能需扣除出资部分再分割。
Q:继承的共有房产,部分继承人不同意卖房怎么办?
A:可起诉要求分割,法院可能判决补偿款或拍卖房产(需其他继承人同意)。
Q:北京共有产权房能否继承?
A:可以继承个人份额,但继承人需符合共有产权房资格,否则由政府回购或调整份额。
六、律师建议
提前协议:共有人应提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分割方式(如“一方得房需补偿另一方”)。
评估与公证:分割前务必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房价,必要时办理继承公证或析产公证。
政策咨询:央产房、共有产权房等特殊房产需先咨询产权单位或住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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