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又复婚,夫妻财产该怎么算?前次离婚协议是否继续有效?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讲解一起自己亲自办理的南京六合区离婚纠纷标准诉讼流程与调解方法。
案情委托人系男方,双方因感情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大量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力支付女方索要的财产折价款。当事人终委托南京婚姻律师庄荣华争取自己利益化。
诉讼经过立案时间,2020年5月14日,离婚时间2020年7月24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大厂法庭陈燕法官案件结果,一、双方离婚。2、房屋合同项下权益归我方,我方支付对方12万元折价款。3、房屋内家具家电分割率,我方再行支付对方3万折价款。
我方律师意见,一原离婚协议独立有效,所约定财产属性仍然有法律效力。2、双方离婚至复婚期间,案涉房屋我方所偿还的贷款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我方个人财产。3、本案复婚后形成的财产只有案涉房屋此次复婚后的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终通过庭审活动以及法庭示明,承办法官基本采纳我方观点。对方坚持全部防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后续律师代理配合法庭积极进行调解,对于离婚房屋归属、折价补偿、增值计算、屋内物品进行全面细致的调解,而且也适当照顾了女方。调解协议条款经双方当事人确认误后签字,和平分手,一别两宽。律师点评,婚姻家事业务的待遇,一定要核查案件基本事实与案件事实,针对当事人是否办理过正式离婚协议,离婚后有无同居和财产混同、离婚后有无离婚补充约定、复婚约定,均需要细致审查,才能实现当事人财产分割部分利益化。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基本诉求得以实现。本案属于标准的男方离婚守护婚前财产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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