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联,另一方如何离婚女方咨询,和男方结婚多年,三年前男方失踪,一直联系不上,现在女方认识了个男性,彼此觉得很合适,打算结婚,因为前一段婚姻关系还没解除,无法办理结婚登记,问女方该怎么办?首先说明这段婚姻关系还没有结束,确实不能和他人登记结婚,否则会构成重婚罪。
男方失联,女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一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17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是先走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先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男方失踪报案记录满两年后,再到派出所开男方下落不明证明,然后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为失踪人。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鉴于第二种途径耗的时间会更长,建议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男方下落不明,由法院通过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的方式来处理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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