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核心业务 >> 离婚诉讼 >> 文章详情

对方失联如何解除婚姻关系?办理离婚律师

发布时间:2024-10-24 17:36:56 浏览次数:

夫妻一方失联,另一方如何离婚女方咨询,和男方结婚多年,三年前男方失踪,一直联系不上,现在女方认识了个男性,彼此觉得很合适,打算结婚,因为前一段婚姻关系还没解除,无法办理结婚登记,问女方该怎么办?首先说明这段婚姻关系还没有结束,确实不能和他人登记结婚,否则会构成重婚罪。

男方失联,女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一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17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是先走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先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男方失踪报案记录满两年后,再到派出所开男方下落不明证明,然后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为失踪人。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鉴于第二种途径耗的时间会更长,建议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男方下落不明,由法院通过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的方式来处理离婚案件。

在线律师LAW ONLINE
易轶
易轶首席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胡梦蝶
胡梦蝶合伙人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好评。

免费客服热线:132-4015-4941(周一至周日9:00-18: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版权所有: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备案:京ICP备1901518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