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人生大事。即使夫妻关系不再,甚至撕破脸皮,我也需要在场处理。然而,为了尽快与妻子离婚,山东一名男子甚至误入歧途,要求女同事客串妻子投诉,却不知道生活不是电视剧,冒充意味着犯罪。
赵国强和孙小梅(本文人物均为化名)通过朋友介绍相识相恋,并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举行了婚礼。刚结婚的时候,两人都处于事业的上升期,压力很大。出于各种考虑,生育计划没有提上日程。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这对夫妇一直在努力工作,他们周围同龄人的孩子已经上了初中,他们仍然生活在两个人的世界里。赵国强其实对这种生活状态并不满意。毕竟人到中年,膝下没有孩子,家里似乎有点冷清。而且这几年夫妻聚少离多,原本的激情早已耗尽。
经过几次考虑,赵国强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次开庭后,法院认为双方尚未达到“感情破裂”的标准,因此未判决离婚。从那以后,赵国强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没有气馁。
这次,不知赵国强是法律意识淡薄,还是听了别人的误导,竟想出了一个快速离婚的“好办法”。:寻找女同事假扮妻子,冒名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后,赵国强借此机会提供妻子的“另一个联系电话”,因为将开庭材料交付给女方并未成功,于是联系赵国强询问原因。法官拨通电话号码后,对方表示自己是“被告”,已知开庭相关信息,其余等待开庭。
然而,在法庭开庭当天,孙小梅从未到达。法官多次打电话催促他,他以各种理由逃脱,后甚至勒索了法官的电话。当法官无法与孙小梅取得联系时,他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然而,考虑到双方在本案中第二次诉讼离婚,孙小梅暂时“放鸽子”,法官以负责任的态度去孙小梅的工作单位找人。面对法官的突然访问,孙小梅迷迷糊糊地说:“我不知道该不该开庭!”
当法官发现事情有些奇怪时,他迅速与孙小梅核实了电话号码,发现赵国强一开始撒谎了。法官随后联系了赵国强。起初,他想否认。法官多次警告后,他说出了真相。这个号码的主人是他的女同事赵娜娜。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供妨碍民事诉讼的虚假信息、虚假陈述等行为,否则将面临司法拘留、罚款等处罚。更有甚者,他们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赵国强在法院送达文件的过程中提供了妻子的虚假送达信息,并与女同事串通,冒充被告接收开庭信息。终,赵国强被拘留10天,罚款2万元。
事实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允许离婚。也就是说,如果赵国强不能次起诉离婚,法院自然会允许离婚,只要他和孙小梅分居一年,然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赵国强的举动真的是自找麻烦。
《民法典》为了减少冲动离婚或通谋离婚的比例,增加了新的离婚冷静期。赵国强的行为正好破坏了法律保护离婚自由的初衷,绝不能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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