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离婚再婚,不让看孩子可以有两种解决办法,一种是起诉探视权,另一种是起诉变更抚养权。
现实中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对方再婚后会形成新的小家庭。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愿意和前妻/前夫保持密切的关系,因为他们考虑各种因素。一方面,他们担心孩子的成长环境不够稳定,另一方面,他们也担心影响他们的新家庭。
起诉探视权
不允许孩子起诉探视权,要求按照离婚协议处理。因此,当婚姻家庭律师团队向当事人出具离婚协议时,探视权的规定会极其详细,甚至细化为如何接送孩子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婚后进一步的矛盾和纠纷。
只要对方一直不让孩子见面,就可以支持起诉探视权。“不给孩子见面”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暴力切断父母和孩子之间的联系,不让他们见面甚至打电话、微信等。另一种是比较柔和的,对方不会直接拒绝你看孩子的要求,但是他们会一直告诉你孩子很忙,现在孩子不在了。希望时间长了,你忘记这件事,再也不会来找自己了。
在这两种形式下,起诉探视权一般都可以得到支持,而且起诉探视权不是以自己方给予扶养费为前提。
起诉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未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婚后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将子女抚养权从另一方手中取回。一般来说,对于两岁到八岁的孩子来说,变更抚养权的主要条件是对方真的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导致孩子生活条件特别差,或者八岁以上的孩子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更愿意跟着爸爸还是妈妈走。
诉讼变更抚养权在律师手中,有一段时间是一种“手段”,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推动探视权的实施。
因此,如果对方不给孩子,可以起诉探视权或者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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