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有两件事不能通过,一件是车房.一个是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中重要的一部分,房屋引起了夫妻之间的诸多矛盾。
近,一位当事人正在咨询。他和妻子结婚一年了,结婚时没有买新房。他住在男方父母为男方买的房子里。结婚后,妻子一直告诉他,她想换房子,和家里的老人一起拄着更方便。
这个人有这个想法,但如果他想买一套新房子,他必须卖掉现在的房子。这个人也知道一点法律知识,知道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为了不损害他们的财产,他问律师,想知道婚前财产的价格,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根据《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解释(1)》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财产的转化不会影响财产的性质,所得价格仍属于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你用婚前房产售后的价格购买另一套房产,你需要注意:再购买的房产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正常情况下,一般再买一套房产,需要再买一部分钱,而这部分钱的来源非常重要!
如果买方不能证明婚后房产的购买款全部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法院在确定房产性质时很可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当事人要证明婚后购买的房屋是其个人财产,需要有两个证明:
1.出售的财产为婚前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出售后所得价格不与共同财产混淆;
2.婚后购房款用婚前房产出售款支付,补充价款也属于个人财产,配偶无出资。
只要满足这两点,那么即使是婚后购买的财产也只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但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做到。
要么卖房所得的价格与夫妻共同财产存入同一账户,发生混合;要么补充资金来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有出资行为。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无法区分购房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卖房所得的个人财产出资。因此,法院往往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直接的是将卖房所得的价格与其他家庭财产分开存放,单独开卡存放,不与其他财产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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