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遵循《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以 “平等分割”为原则,但需综合考虑婚姻过错、贡献度等因素。以下是具体分配规则和操作要点:
一、财产分配基本原则
区分财产性质
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房产(婚后购买或共同还贷部分)、投资收益等,原则上 均等分割。
个人财产:婚前财产、遗嘱/赠与中明确给一方的财产(如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不参与分割。
协商优先
双方可自行协议分配(需书面约定),法院尊重合法自愿的协议。
二、北京地区特殊情形处理
1. 房产分配(常见争议焦点)
婚后购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共同财产,一般均分。
婚前首付+婚后还贷:
房产归登记方,但需补偿对方 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公式:补偿款=共同还贷本息÷购房总成本×离婚时房产现值×50%)。
例如:北京房产现值800万,婚前首付200万,婚后还贷200万(本息),补偿约为 (200÷400)×800×50% = 200万。
父母出资:
婚前出资:若明确赠与子女个人(如转账备注“借款”或签协议),视为个人财产;否则可能按共同财产处理。
婚后出资:若无明确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2. 现金、股票、公司股权
存款、理财按余额均分(隐匿转移财产可追查)。
公司股权:若一方为股东,通常保留股权给登记方,补偿另一方股权价值(需评估)。
3. 债务分担
共同债务(如房贷、家庭开支)需共同承担;个人债务(如婚前借款未用于家庭)由举债方自行偿还。
三、倾斜分割的情形
照顾无过错方
若一方存在 家暴、出轨、转移财产 等过错,另一方可多分 60%~70% 财产(需举证,如聊天记录、报警记录)。
北京案例:2023年某案中,男方出轨,法院判决女方分得65%房产。
照顾女方及子女权益
抚养子女的一方或经济弱势方(如全职主妇),可适当多分财产。
四、操作步骤与证据准备
财产清单
列出房产、存款、车辆、保险等,并收集购房合同、银行流水、产权证等证明。
查清隐匿财产
通过律师申请调查令,查询对方名下房产、银行账户、股权等(北京法院通常支持)。
评估与协商
对复杂资产(如公司股权、艺术品)需专业评估,再协商或诉讼分割。
五、注意事项
时效: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可在发现后 3年内 起诉重新分割。
税务成本:房产过户可能产生契税、个税(夫妻间更名通常免税)。
调解优势:北京法院鼓励调解,可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简易程序约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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