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婚内出资买房,到底是属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还是属于两口子的夫妻共同财产?要解决这个问题,实际上要看父母给他买的这个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这个非常关键。在2021年1月1号这个法典出台以后,我父母全款出资了,买了房子了。是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了,都视为对夫妻的一个共同的一个赠予。除非有一个明确的约定,说是给自己子女一方的,不然都会推定是对共同的一个赠予。
那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学?就是我建议,如果父母要给自己子女买房子,但是又怕在离婚的时候被对方分割的话,就一定要做一个荤内的这么一个单方的赠与协议。而且这个赠与协议一定要是在出资的这个法律行为发生的时候去做的,不能是事后去补的。说我当时我父母已经购买了,现在我们面临离婚的问题,我去补一个赠与协议,这个是不行的。
如果是要做这个单方赠与协议,为了证明这个协议是发生在当时出资的时候,该怎么做?需要去要配偶一方来签字,来证明他是对这个事情是知情的。如果你父母给你买了房子,你不想告诉对方,你觉得可能这个说出来也可能会产生新的纠纷,那也可以,那就需要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的一个行为,来证明这个赠与协议就是发生在出资的时候,不是倒签的。这种情况就可以避免在离婚的时候被分割了,这种就属于婚内的个人财产。
免费客服热线:132-4015-4941(周一至周日9:00-18: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版权所有: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备案:京ICP备1901518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