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关系的解除,必然需要对其共同财产和债务进行清算分割,以避免造成权益上的损失。在离婚中,个人的债务和共同的债务需要分别区别对待,保障自身权益。
那么,离婚中哪些不是共同债务呢?
1.个人债务:包括婚前时存在的个人债务和在婚姻期间个人产生的债务。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个人承担清偿责任。
2.与婚姻无关的债务:比如家庭亲友之间的债务,与夫妻婚姻关系无关,因此也不是共同债务。
3.离婚前产生的债务:如果在离婚前已经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4.涉及第三方的债务:比如企业债务或者联名账户,只要离婚时不能证明这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也不会被判定为共同债务。
离婚中个人债务、与婚姻无关的债务、离婚前产生的债务以及涉及第三方的债务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分别由各自承担清偿责任。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分割清算,划分清晰,保障各自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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