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需要的材料因地区和实际情况可能有细微差别,但一般要求提交以下文件:
1.离婚协议书:民政局离婚必须有双方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双方在明确自愿离婚的前提下签字并加盖公章。
2.结婚证书:一般原件,建议带上复印件,因为有些民政局需要留存复印件。
3.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夫妻双方户口簿,包括身份信息和结婚信息。
5.子女身份证:若夫妻有共同子女,需要提供子女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房屋和财产证明:若夫妻共同所有房产和财产,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材料清单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有些地方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还需具体根据当地民政局的规定来确定。同时,为了确保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建议事先咨询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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