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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不出面怎么执行?北京涉外离婚诉讼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23-04-06 09:04:13 浏览次数:

在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不出面,则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强制执行程序。

首先,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的传票等合法方式通知对方到庭应诉,如果对方依然拒绝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现场勘验、询问其他证人等方式,取得相关证据。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已经收到传票,但仍然拒绝出庭,法院可以视情况对其作出强制带走措施。

其次,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公告、告示等方式,通知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应诉,如果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没有出现,则法院可以裁定判决。

后,如果判决生效后,对方仍然没有履行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执行方式包括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以保证执行到位。

总之,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出面是常见问题,但并不会对起诉离婚产生太大影响。当事人应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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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
易轶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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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梦蝶
胡梦蝶主任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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