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时,如果对方不出面,则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强制执行程序。
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的传票等合法方式通知对方到庭应诉,如果对方依然拒绝出庭,法院可以进行现场勘验、询问其他证人等方式,取得相关证据。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已经收到传票,但仍然拒绝出庭,法院可以视情况对其作出强制带走措施。
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公告、告示等方式,通知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应诉,如果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然没有出现,则法院可以裁定判决。
如果判决生效后,对方仍然没有履行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执行方式包括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以保证执行到位。
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出面是常见问题,但并不会对起诉离婚产生太大影响。当事人应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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