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姓名) 系(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系(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因婚姻不和,自愿分手,为避免日后纠纷,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约定如下:
一、财产分割
1.甲、乙双方目前没有购买房产,车辆,存款等共同财产,均为个人名下所有,不作分割。
2.甲方向乙方支付18000元人民币,作为离婚赔偿。
3.除本协议规定的共同财产以外,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所有财产均为各自所有,与另一方无关。
二、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
1.未生育子女。
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自愿签订并在本人亲笔签名或蓝色或黑色签字笔或油印章后,即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约定如有争议,由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免费客服热线:132-4015-4941(周一至周日9:00-18: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版权所有: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备案:京ICP备1901518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