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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线号码

发布时间:2023-03-30 09:08:11 浏览次数: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一方经过法院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另一方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所受到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在法律的规定下,有权获得经济赔偿的过程。

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如下:

1、受损害方必须存在损失。这个损失既可以是经济损失,也可以是精神损失。

2、损失必须是由于离婚行为引起的。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确实是由于离婚行为造成的损失才可以要求赔偿。

3、离婚行为必须具有过错。也就是说,文件提出离婚的一方必须存在与法律规定不符的行为,如虐待、恶意遗弃、重婚、赌博等行为。

4、离婚后必须能够证明损失的具体数额。因为在法律上,只有确实存在的损失才能够被要求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要能够得到审判或协议的其他一方同意,受损害方必须能够准确地证明自己存在损失,损失是由于离婚行为引起的,离婚行为具有过错,并且必须能够证明损失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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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
易轶首席律师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胡梦蝶
胡梦蝶合伙人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参与案件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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