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核心业务 >> 财产分割 >> 文章详情

离婚期间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吗?北京离婚赔偿辩护律师团队

发布时间:2023-03-26 08:23:30 浏览次数:

离婚期间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但具体情况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对于离婚期间所购买的房屋,如果其资金来源为个人财产,且未以夫妻名义进行登记,那么房屋就属于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夫妻在离婚期间共同购买了房屋,房屋按照支付财产权益的比例归各自所有。比如,如果夫妻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丈夫出资60%,妻子出资40%,那么在离婚时,这套房屋的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可以是夫妻或者分别是丈夫和妻子。

后,如果离婚时双方仍未就房屋归属问题达成共识,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可能根据各自的贡献程度、财产状况以及离婚协议等因素进行判决。

总之,离婚期间买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主要看资金来源以及登记方式,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离婚期间购房的夫妻在购房前就应该明确房屋归属问题,以避免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在线律师LAW ONLINE
易轶
易轶首席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胡梦蝶
胡梦蝶主任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好评。

免费客服热线:132-4015-4941(周一至周日9:00-18: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版权所有: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备案:京ICP备1901518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