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是离婚财产分割中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按照各自的贡献、债务和需要作出合理的分配。那么,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计算呢?
我们需要明确,房屋增值部分是指房产在夫妻婚姻期间内提高的价值,而非在房产购买期间银行贷款数额的提高。因此,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首先要确定夫妻婚姻期间房产的市场价值。
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应该考虑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内所作出的贡献。例如,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房屋按揭贷款、购置装修等费用应该计入贡献值中。对于房屋增值部分,夫妻双方应该按比例分配,比例的确定应该根据双方在婚姻期间内作出的实际贡献来确定。如果一方的贡献较大,那么他或她应该获得更多的房屋增值部分。
另外,如果离婚后一方需要留用房屋,那么离婚判决书应该明确规定该房屋的价值,以及该房屋增值部分的分配规则。如果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比较困难,夫妻双方也可以选择委托专业的财产估价机构进行估价,并根据估价结果进行财产分割。
总的来说,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是比较复杂的,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夫妻双方应该合理分配房产增值部分,确保离婚后每个人都能得到自己应有的收益。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或仲裁等方式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尽量避免走法律诉讼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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