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协商解决离婚事项时达成的书面协议,包括了各种具体的离婚事项,例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婚姻债务和抚恤金等,离婚双方应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本着自愿原则达成的协议,凡是涉及到婚姻法相关规定的离婚事项,离婚协议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书面化,由离婚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并经过人民调解、律师的确认。在离婚当事人签署协议书后,为了确保其合法性,还应该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请,由民政部门予以公证,签订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就可以生效。
离婚协议书的成立实现了自愿协商和自主选择,避免了对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调解,节约了时间和金钱成本,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的关系和亲子关系的维护。有法律效果,也有法律约束力,一旦产生,应当被遵守。
需要提醒的是,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离婚协议书应当认真考虑,明确,不存在瑕疵,以免在今后产生纠纷时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您对离婚协议书不熟悉,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于离婚协议书可以更加完善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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