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一般会进行公正的分配,包括私有房产。在私有房产的分割中,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
1. 房产登记证明
需要了解房产的登记证明是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由其中一方独自所有。如果是夫妻共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否则则以单方所有人的名义处理。
2. 财产来源
如果一方为私有房产的所有人,要考虑其财产来源,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期间购买,需要考虑婚姻关系期间另一方对此财产的贡献,如是否出资购置或维修等,可以协商确定在分割中的比例。
3. 分割比例
通常,夫妻在离婚时可以自愿协商或者通过法院进行分割。在协商分割比例时,可以考虑房产的使用和收益情况,以及婚姻期间双方对房产做出的贡献等因素。
4. 审判决定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需要通过法院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离婚诉讼中,私有财产只能分割受到离婚另一方直接劳动贡献的部分,不能分割亲属赠与、继承所得等非婚姻期间直接劳动收获的私人财产。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充分考虑财产公正的分割,综合考虑财产来源、夫妻双方的贡献、房产的使用和收益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并在律师的协助下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处理私有房产的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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