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某种目的而虚假地提出离婚申请,并故意制造离婚事实,然而双方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地离婚。离婚协议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利益关系达成的书面协议。那么,假离婚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应当是自愿、公平、公正的,且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的利益。可以看出,假离婚是不符合自愿的要求的,因此双方在假离婚的情况下达成的离婚协议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是无效的。
离婚协议作为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具备有效的法律事实和法律效力,假离婚显然未能符合这些要求,因此离婚协议也失去了相应的法律效力。
假离婚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离婚协议并不能掩盖这种违法行为的本质。法律对于假离婚行为是予以惩处的,这也包括了离婚协议的内容和效力。
综上所述,假离婚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只有在真实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时签署的离婚协议才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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