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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共同债务由谁承担?北京市离婚咨询律师热线

发布时间:2023-03-06 11:19:12 浏览次数:

夫妻离婚后,若存在共同债务,其债务的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要明确的是,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依然存在,需要继续偿还。

如果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共同借款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应由双方根据自己的协议或裁定的判决书承担。如果没有约定或判决,则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共同债务是由其中一方单方面借款产生的,借款方应承担债务。但对于婚姻关系中存在对共同债务的共同承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共同承担的情形,则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负债责任。

如果共同债务是由双方共同作为共同债务人所产生的,共同承担责任,即各自承担相应的债务比例,如果共同债务是由其中一方担保产生的,主债务人承担债务,担保人在主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承担债务。

在夫妻离婚后,如遇一方违约,可能会拖累另外一方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夫妻离婚后,需要及时解决共同债务问题,防止给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约定或者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决分摊负担责任,及时解决共同债务问题,可避免对一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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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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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梦蝶主任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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