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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债务离婚后需要共同偿还吗?北京离婚后财产分割

发布时间:2023-02-08 08:26:44 浏览次数:

李女士和前夫离婚了。大部分财产属于李女士,双方同意李女士的前夫独自承担过去几年因做生意而欠下的债务。因此,离婚后,前夫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李女士索赔。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李女士不负债有效吗?

夫妻婚后债务离婚后需要共同偿还吗?北京离婚后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负债是否有效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离婚协议中的协议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或者任何一方要求还款。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离婚协议的效力是内部和外部的。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有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处理了夫妻财产分割的,债权人仍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偿还债务。

一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主张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件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在离婚协议中,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可以在偿还债务后向另一方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婚姻家庭解释(一)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有效判决、裁定、调解已经处理夫妻财产分割的,债权人仍有权向男女双方主张夫妻共同债务的权利。

一方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主张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件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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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
易轶首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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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梦蝶
胡梦蝶主任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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