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核心业务 >> 涉外离婚 >> 文章详情

这种情况的涉外离婚诉讼该怎么办?北京涉外离婚诉讼律师

发布时间:2023-01-11 09:12:48 浏览次数:

在律师处理的许多涉外离婚案件中,有些男女分别向中国和外国法院提起诉讼。不仅如此,还有一些案件属于外国当事人向外国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离婚判决,而中国当事人面临着选择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或另行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问题。离婚律师现以实际处理案例解释如下:

这种情况的涉外离婚诉讼该怎么办?北京涉外离婚诉讼律师

男人和女人初都是大学同学,后来成为了情人。毕业后不久,双方就登记结婚并生了一个儿子。后来,这名妇女带着她的孩子去了美国,而这名男子则留在中国发展她的事业。由于双方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出现了问题。这名妇女向美国法院起诉离婚。虽然传唤,但并没有引起男子的太多关注。因此,美国法院终作出了离婚判决,而这名男子没有出庭回应诉讼。在判决中,美国法院分割了双方在美国的财产,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了规定。几年后,这名男子准备再婚。这意识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系统并没有将之前的婚姻改为离婚,所以他们不能再登记结婚。

这名男子现在面临着两个选择:一是凭美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向中国法院申请再婚。二是向中国法院提起涉外离婚诉讼,做出离婚判决后再婚。在这方面,这位婚姻律师建议他选择个。原因如下:

1.虽然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美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将在准备工作的早期阶段处理一些棘手的问题,如外国法律文件的公证和认证,以及美国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合法传唤被告。然而,与重新向中国法院提起外国离婚诉讼相比,在诉讼过程中将其送达外国被告.传唤也很耗时。因此,只要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后期选择申请认可的方式,离婚诉讼中就会省去很多麻烦;

2.该男子近年来收入较高,拥有相当数量的财产。如果他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将认为他一直处于婚姻期,直到中国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在此期间,该男子获得的所有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该男子就需要向该女子支付大量的离婚财产补偿。相反,如果你选择申请承认美国法院的判决,婚姻关系将提前几年结束。因此,该男子将节省大量的补偿。

由于上述原因,该男子接受了律师的建议,然后得到了中国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认可,终顺利再婚。

在线律师LAW ONLINE
易轶
易轶首席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胡梦蝶
胡梦蝶合伙人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好评。

免费客服热线:132-4015-4941(周一至周日9:00-18: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版权所有: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备案:京ICP备1901518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