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核心业务 >> 离婚诉讼 >> 文章详情

离婚调解可以拒绝调解吗?北京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发布时间:2022-12-06 15:39:38 浏览次数:

通常,中国法院只处理中国的财产,如财产。原因是中国法律不承认外国法院对中国财产的分割。作为平等的,中国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不会处理外国财产。

就这样,对于一些在中国境内外拥有资产的婚姻案件,离婚律师一般建议当事人分别向财产所在地的不同法院起诉,以分割离婚财产。然而,为了省事,仍有一些当事人希望法院一次性处理所有财产分割问题,如下面的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可以拒绝调解吗?北京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双方已经结婚多年了。在这对夫妇分居后,这名男子目前住在日本,而这名女子住在中国。该男子委托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离婚请求,该女子没有异议,但提议分割双方婚后在日本某地购买的房屋。这所房子的市值大约是100万元。因此,该女子提出了一个调解计划——这所房子属于该男子。

与此同时,这名男子向这名女子支付了40万元的折扣。然而,法官拒绝在离婚调解书中写下房屋所有权的条款,多只能写在调解记录中。原因是中国法院无法处理海外财产。

因为赔偿金额对男方很有吸引力,男方和律师讨论能否接受调解方案。对此,婚姻律师建议男方拒绝接受。原因如下:

1.如果接受调解方案,只会记录在离婚调解书中“男方向女方支付离婚补偿40万元。”该规定可以强制执行。因此,离婚后的男方必须向女方支付赔偿金。

2.即使中国法院在离婚调解书中写道,日本的房子属于男方,日本法律也可能不承认。更不用说中国法院不会记录这个内容了。因此,离婚后,妇女可以随时起诉日本法院分割上述房屋。特别是在女方得到赔偿后,男方很可能面临日本财产被女方要求分割的局面。

综上所述,男方的终结果很可能是在支付了40万元后,女方将房产分割。在我的律师看来,这显然是一个陷阱。作为我的当事人,无论如何都不能跳进去!

在线律师LAW ONLINE
易轶
易轶首席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胡梦蝶
胡梦蝶主任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好评。

免费客服热线:132-4015-4941(周一至周日9:00-18: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版权所有: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备案:京ICP备1901518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