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涉外离婚案件中,双方都在国外,但大量资产在中国。离婚诉讼应如何分割离婚财产?离婚律师以典型案件为例如下:
双方都是中国人。一年前,他们一起去了加拿大。由于夫妻关系破裂,这名妇女决定提起离婚诉讼。因为双方都在加拿大,不方便回家,将来也会住在加拿大,所以向加拿大法院提起诉讼,获得离婚判决更方便。
然而,在中国,加拿大法院很难找到价值约200万元的财产。因此,这位女士犹豫要向哪家法院提起涉外离婚诉讼。
对于这位女士的问题,本离婚律师认为有以下几种选择:
、向加拿大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加拿大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应当以判决书为依据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判决。中国法院承认加拿大法院的离婚判决后,该女子在离婚后向中国法院提起财产纠纷诉讼,中国法院终解决了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然而,这样做的缺点是需要很长时间,因此该男子可能会利用这段时间完成转让和隐瞒财产。
第二,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国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并分割财产后,应当向加拿大法院申请承认其离婚判决。虽然这样做可以防止男方转移国内资产,但程序繁琐耗时。
第三,同时向加拿大法院和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方法是有效的。这样,女性就可以有效地防止时间过长,给男性转移财产的机会,避免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繁琐程序。离婚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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