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核心业务 >> 涉外离婚 >> 文章详情

涉外离婚律师怎么起诉?涉外婚姻诉讼离婚最新程序

发布时间:2022-10-21 08:42:37 浏览次数:

从法律上讲,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双方中的一方不是大陆居民的婚姻。从广义上讲,涉外离婚案件有时包括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或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国外的情况。我们根据处理涉外离婚的经验,并从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流程将相对简单: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3.没有离婚协议,不能在国内办理。

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涉外离婚律师怎么起诉?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程序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涉外离婚纠纷只能通过司法程序处理。我国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原则总结如下:

1.在中国要求离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当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由法院根据其国内法决定是否受理。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中国。无论哪一方向中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中国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一方在居住国法院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在中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双方均为境外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向境外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华侨在中国结婚定居的,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中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或者一方在中国的后住所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由原告或者被告人民法院管辖。

6、华侨在境外结婚定居的,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或者在中国的后住所。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视为判决国与中国是否签订司法协助协议,以及与中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中国当事人可以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在线律师LAW ONLINE
易轶
易轶首席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亲办案件近千件。擅长离婚、继承、析产等各种婚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社会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名人案件。
胡梦蝶
胡梦蝶主任律师
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好评。

免费客服热线:132-4015-4941(周一至周日9:00-18: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版权所有: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备案:京ICP备1901518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