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A女士与B先生在工作中相识,因双方婚前相处短暂,未深入了解,婚后经常发生矛盾,并且B先生还不尊重A女士父母,经常对A女士及其父母进行辱骂。
2021年8月,双方再一次发生激烈争吵后,A女士便搬离了共同居所,由此两人正式分居,再未共同生活。A女士深感自己与B先生的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于是找到了家理律师事务所寻求解决办法。
家理指派范梅博律师、方旭律师负责此案。范梅博律师经过多次与A女士沟通,明确了A女士的诉讼请求,并就A女士提出的多个诉求和问题进行耐心解答。
为了A女士能够争取到的合法权益,范梅博律师建议通过调解处理离婚关系。终A女士与B先生经法院调解离婚。
因B先生不配合相关财产变更登记,A女士又找到了范梅博律师,虽然律师代理阶段并不包含执行阶段,但范梅博律师秉承着家理专业、协作、爱心、开放、创新的价值观,帮助A女士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A女士为了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特向范梅博律师赠送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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